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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么认定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浏览:时间:2018-03-07

  摘要:行为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关税及工商税的数额在5万元以上,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那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么认定

  摘要:行为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关税及工商税的数额在5万元以上,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那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么认定?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机器制品、淫秽物品以及毒品之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及工商税税额较大的行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指瞒关、绕关、闯关、及其他变相行为)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除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机器制品、淫秽物品以及毒品之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及工商税税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偷逃关税及工商税数额较大”是指偷逃关税及工商税的数额在5万元以上。如果行为人多次走私未经处理,必须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计算和处罚。应当注意的是,所谓“多次走私”并不要每一次走私都要独立构成犯罪;所谓“未经处理”是指既没有受过审判机关的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海关或者公安、工商等机关的行政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么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在本罪之罪与非罪界限的认定中主要应注意本罪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的界限。走私偷逃应缴税额达到5万元的,构成本罪,未达到这一数额标准的,属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

  2.本罪与其他走私特定物品犯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毒品等特定物品的,按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等罪定罪处罚;走私上述特定物品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物品的,按本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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