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萍律师,硕士,<span style="color: rgb(23, 26, 29); font-family: " microsoft="" yahei",="" "segoe="" ui",="" system-ui...详细>>
首席律师:崔萍律师
手机号码:135-6412-35571
咨询Q Q:1678031854
邮箱地址:sandycuiping@163.com
所属律所: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凯旋北路1188号环球港B栋35A ,地铁3/4/13号线金沙江路站2号口出来正对面。
摘要:交税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偷税、漏税,不但要补缴应纳税款、还要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面小编详细介绍逃税罪
摘要:交税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偷税、漏税,不但要补缴应纳税款、还要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面小编详细介绍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一、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
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逃税罪违反了国家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破坏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
2、客观方面:
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对“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不再作立法具体规定,由司法机关根据复杂的实际情况作司法解释并作出适时调整。
多次逃税数额较大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修正案还规定,对逃税,竟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处罚的除外。
3、犯罪主体:
是特殊主体,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因过失造成欠税、漏税的行为,不构成逃税罪。
二、逃税罪怎么处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copyright©2015 www.cuip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1048800号-4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7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凯旋北路1188号环球港B栋35A ,地铁3/4/13号线金沙江路站2号口出来正对面。
预约咨询电话:135-6412-35571 传真:021-62376606
Email:sandycuiping@163.com